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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www.xnjyj.com   2007-9-8 9:54: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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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委宣传部

 

   梅州市文明办    文件

 

   梅州市教育局 

 

    共 青 团市 委        

                          

梅市教[2007]50号 


 

转发省委宣传部 省文明办 省教育厅 团省委

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

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市直学校、蕉华管理区

    现将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粤教思[2007]62号)转发给你,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活动主题,上好形势教育课,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县(市、区)必须明确今年是第四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主题是“感受新变化,迎接十七大”。各县(市、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上好形势教育课,一要组织好“生活新变化”等六个主题电视片的收看工作;二要结合专题电视片的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使学生感受家乡变化、社会变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二、认真组织好主题教育统一行动工作

    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做好下列工作:一是调整课程安排,将该周班会课、团队活动课统一调至9月3日上午10:00-11:00,组织完全小学高年级学生、初中学生和高中学生集中收看专题片;二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定专人做好录像工作,为无法收看形势教育专题片的中小学校提供录像资料。形势教育课第一课《生活新变化》光盘内容已挂在广东基础教育网http://gdjyt.vcmedu.com的“新动态”栏目和http://www.gdedu123.com/tmp/xsjydkt.htm 网页上,各地、各中小学校可通过上述网站下载光盘内容。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要在9月29日前将组织开展“感受新变化,迎接十七大”主题教育活动情况书面报市文明办(传真:2275821)、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传真:2180850,邮箱:mzsjyk602@21cn.com)、团市委(传真:2251168,邮箱:mzyouthoffice@21cn.com)。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            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粤教思[2007]62号)

      梅州市委宣传部             梅州市文明办                                 

       梅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市委

                            二○○七年二十八

 

主题词:中小学德育 转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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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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