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开展节电节能
创建“节约型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成人中专、电大、进校:
现将《教育系统开展节电节能创建“节约型学校”的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节电节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节电节能意识,通过学生把节电节能意识带进家庭,营造节电节能的校园文化氛围和文明和谐的家园,积极推进我市教育系统“节约型学校”的创建工作。
请各学校将本单位的节电节能宣传工作情况用书面于每季度结束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并将信息联络员名单于4月15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3397378。邮箱:jyjbgs@xnjyj.com。
兴宁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教育系统开展节电节能
创建“节约型学校”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节电节能工作,根据《印发加强节电节能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68号)、广东省教育厅《加强节电节能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后勤[2008]7号)和梅州市教育局《转发加强节电节能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教办德[2008]7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发展与节约并重的方针,以节电、节水、节气、节省经费开支为控制重点,运用宣传教育、组织管理和技能改造等多种手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开展节电节能工作,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
二、工作目标
各学校在保持教育规模适度发展,保证教育质量持续提高的基础上,通过“节约型学校”的创建,认真开展节电节能活动,确保学校用于能耗的行政事业费用下降的目标。
三、工作时间
第一季度宣传部分西部省份和我省受罕见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电网受灾严重,全省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
第二、三季度制定节电节能方案,实施推进有关措施。(6月份结合节电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全市掀起节电节能宣传高潮)
第四季度巩固总结节电节能改进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系统实际,教育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全县教育系统的节电节能工作。各校要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把开展创建“节约型学校”作为学校发展战略,以“绿色、和谐”为主题,通过宣传发动、制定措施、推进实施、检查改进、巩固发展等阶段,积极开展“节约型学校”建设。
2、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员节约意识。
一要大力倡导、宣传节约是美德、节约是智慧、节约是品质、节约是责任的风尚,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对节约的认同感,增强节约的责任感、光荣感。各校校园必须悬挂1-2条宣传横标。
二要发动、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珍惜父母劳动,节省生活费用”、“节电、节水、节气、节粮、节支、增效”系列活动,开展节约理念大讨论等活动,制定节约公约,形成节约规范,倡导“节俭、文明、适度、合理”的消费理念。
三要推广节约方法,发动师生员工查找校园浪费现象,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发现校园节约先进事例,发明节约技术和方法,并加以推广应用。把建设节约型学校与师德建设及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书育人、推进第二课堂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树立科学发展观、适度消费观与正确价值观,养成节约习惯,形成节约风尚。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创建“节约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校要制定开展节电节能创建“节约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明确学校空调、多媒体、校车、照明、燃气、热水、纸张等使用要求。组织专人、师生护校队等加强平时检查,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粮食浪费等现象。通过制度讲节约,通过管理要能源,要做到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瓶气、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张纸。
同时,各校要认真做好学校能源统计工作,建立学校能源使用情况上报制度。
4、增加技术改造,提高节能效果。
各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投入适当资金,进行节能技术的研发和节能设备的运用。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节能效果,进一步推进“节约型学校”的创建。
5、加强检查考核,切实将学校节电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局将把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体系之中,并组织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节电节能工作开展好的学校进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将责令整改。各校要相应把学校节电节能工作作为人员考核的一项指标,切实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兴宁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