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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简 介
来源:本站原创   www.xnjyj.com   2006-11-8 11:36:4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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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教育局要坚持依法治教和加强教育行政宏观管理,强化统筹规划、协调指导与评估监督,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强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要强化教育服务体系,发挥局属事业单位的作用,将教育教学研究,业务培训与指导、勤工俭学等一些业务性、技术、辅助性工作转移到相关的事业单位。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基础教育,职业中学教育、中等师范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进修学校以及电大、高中和高中以下成人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分管范围)。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分管范围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指导性计划,并协调、指导实施工作。
    (三)指导协调各镇、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四)监督各镇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分管范围教育经费措施、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地方政策、规定;具体安排上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
    (五)指导分管范围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勤工俭学、教学装备工作;计划、指导有关的学历教育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参与电大、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进修招生计划拟订和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制订全市高中、职中、初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大、中专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分管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分管范围的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八)规划和指导分管范围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九)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社团工作。
    (十)承办省教育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教育局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对原有内设机构进行改革和分流,下设了9个职能科室:
    (一) 党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局重要会议和文秘、外事、信访保密、保卫及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共青团、工会、妇女、统战等工作。
    (二) 计划财务科
    拟订分管范围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上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指导系统基建工作和直属单位及学校经费的财务管理和审计;负责分管范围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三) 教育科
    综合管理和指导师范、中小学、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研究拟订学校德育工作的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学校德育队伍的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工作。
    (四)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指导协调电大、成人中专、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和成人高中及高中以下的成人教育教学工作.包括统筹协调指导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规划实施;拟订和实施扫除文盲规划;组织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成人中专和成人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和“燎原计划”的实施工作。
    (五) 体育卫生教育科
    管理指导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教育教学和学生体育竞赛的规章制度;指导学校体育、艺术、卫生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有关科研工作.
    (六) 人事科
    负责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教育学院毕业生派遣工作和教师职工调动调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分管范围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的劳动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领导班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七) 督导室(挂兴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标准: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评估验收工作。培训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工作。
    (八) 纪检监察科
    负责局机关及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及分管范围的离退休干部政策的落实、检查工作。
    同时设挂靠教育局的单位2个:
    兴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兴宁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科室4个:
    1、教学研究室
    2、教育信息中心
    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和计算机教育科研,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编辑出版综合性教育刊物--《兴宁教育》。
    3、勤工俭学办公室
    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开展各类勤工俭学活动;管理勤工俭学企业,推进企业技术革新进步,拓企业业务,协调企业对外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展校办产业,壮大教育经济,为推进素质教育服务;加强学生用品管理,推进学校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
    4、教仪站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仪电教工作,勤奋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做好仪器申报和订购工作,按计划调拨学校教学仪器;做好仪器管理的培训工作,保管和使用好教学仪器;严格执行教学仪器、电化教育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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