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简讯
第8期
(总第137期)
兴宁市教育局办公室编 2008年4月21日
关于我局对中小学有关人事工作
进行检查的情况通报
按照局党组工作布置,人事股组成六个检查组,于3月31日至4月11日对全市88所中小学的有关人事工作进行检查。主要针对学校行政人员任课、听课情况,教职工的请假,教师的余缺及其它比较突出的人事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通过这次检查,我们了解到,全市中小学的办学积极性普遍较高,能想方设法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部分校长及其他行政人员都任课,备有教案,也经常到课堂听课,有听课记录,他们都表示作为校长应该深入到课堂中去,一方面能掌握学生的到课率、学习成绩、课堂纪律等情况。另一方面与教师沟通比较便利,既说服教师,又提高自己,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学校行政人员大多数是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是我市教育教学的骨干,学科带头人,他们能否坚持上课,直接影响我市的教学质量。但在检查中,我们也了解到有一些学校的校长及行政人员从未任课,或虽有任课,但没有按规定完成授课时数,有的“避重就轻”,应付几节,从未备课。
我们从检查中了解到,全市中小学校共有300多名教职工请病产假。对于教职工请病假,各学校都能严格执行兴教[2005]15号文《兴宁市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请假,能按照教育局要求,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检查中,我们同时了解到有个别学校对执行教职工请假制度不够好,如请假期满的销假或续假手续不够完善等等。为此,检查组要求各学校要加大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杜绝学校领导随意允许教职工请假及教职工不请假不上课或擅离岗位等现象的发生。
(人事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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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梅州市教育局,中共兴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委陈桂光书记、市政府江理达市长、市人大刘卫星副主任、市政府肖卫华副市长 |